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为全面掌握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实施的进展情况,确保打好2020年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战,从而为编制和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奠定良好基础,根据学校2019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“十三五”规划实施的有关要求,现将2019年“十三五”规划实施情况年度总结与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对标对表《规划》目标和任务总结年度进展
各部门、单位应认真对照学校《规划》、本部门(单位)所负责的专项规划和部门(单位)工作职责与分工,对2016年以来,重点是2019年《规划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、认真、细致的总结,实事求是总结成绩,全面查找存在的差距与不足,深入分析原因与面临的困难,撰写《“十三五”规划年度实施情况及阶段性总结报告》。
二、核实汇总《规划》主要指标完成情况
学校《规划》共确立了67项主要指标,其完成情况关系到《规划》实施工作的成色。有关部门(单位)一定要高度重视,在认真核查、汇总2016年以来有关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,形成准确数据。一定要确保数据客观、全面、精准,为分析和掌握《规划》目标实现情况提供坚实的基础。
三、咬定目标紧盯关键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
各部门、单位应围绕《规划》确定的目标任务,紧盯关键领域和核心指标,针对短板弱项,精准应对施策,以咬定青山不动摇的精神持续发力,推进《规划》实施工作。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,积小胜为大胜,以有力措施打好2020年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战,确保“十三五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,真正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。同时,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的前期调研和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。
四、其他要求
请各部门(单位)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《2019年度“十三五”规划实施情况及阶段性进展报告(含进展情况、取得的突出成效、存在的差距与不足、下一步工作措施,内容务必简练、直观、真实)》和本部门(单位)所负责的《“十三五”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调查表》电子稿通过OA办公系统邮箱报送给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田文莉老师;纸质稿在部门(单位)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时报送。
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
2019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