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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年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
时间:2024-03-11    0次浏览    来源:

关于开展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

    湘教通[ 2013] 496号

有关高等学校:

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,确保实现重点学科建设目标,根据《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湘教发〔2012〕1号)要求,决定对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196个“十二五”省级重点学科和60个“十二五”省级重点建设学科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1.《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(建设)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》中期任务完成情况;

2.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(含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);

3.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,各省级重点(建设)学科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须在“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”(http://equip.hnedu.cn)公布;

4.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,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。

三、检查方式

重点学科中期检查采取学校自查、专家评审和我厅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由学校组织对本校重点学科进行自查,上网填报相关信息。我厅组织专家在网上对各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审,给出评价等级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,我厅抽取部分重点学科进行实地检查。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。

四、有关工作要求

1.中期检查是“十二五”省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,希望各校各学科高度重视,扎实做好自查和信息填报工作;

2.重点学科信息实行网上填报,请各校完成自查后,组织本校重点学科登陆“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网”(登陆端口:http://218.75.242.251:9898/zdxk/adminpt.jsp),下载并阅读《系统使用手册》,认真填报重点学科相关信息和建设进展情况;

3.管理系统的学校管理员和学科管理员须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,并报送我厅备案(见附件1)。管理员账户、密码请学校管理员向我厅科技处索取;

4.请各校及各重点学科于12月16日前完成自查和信息填报工作,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我厅科技处:

(1)学校报送公文一式一份。

(2)《学校重点(建设)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》(见附件2)、《重点(建设)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》(见附件3)纸质版各一式一份,电子版请在管理系统中上传。

(3)学校下拨省级重点(建设)学科建设经费及配套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联系人:王荣;联系电话:0731-84739947;E-mail:4739947@163.com;技术负责人:张凯旺;联系电话:13337321181;QQ群:123713030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省教育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3年11月20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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